第十六章 健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考点 1】劳动法主要内容
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建立劳动关系,应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分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合同。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考点 2】劳动合同应具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考点 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考点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5】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
【考点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消费者权利的主要内容
(1)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
(2)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3)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
(4)公平交易。
(5)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相关知识
【考点 7】医师的执业权利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考点 8】医师的执业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操作技术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
【考点 9】食安法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食品的储存和运输。
6、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人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考点 10】《食安法》2015 年修订版主要修订内容
1、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
2、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
3、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4、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5、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示。
6、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相关知识
【考点 11】《中医药法》立法亮点
1、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
2、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
3、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
4、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
5、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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